湖北省物价部门日前发出通知:凡在湖北省发行教材的出版单位,必须按规定报省物价局核定教材零售价格,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为每张5元。
通知称,将在今年秋季开学前统一公布教材零售价格,各中小学不得扩大范围征订书目。在每学期结束之前,学校要张榜公布“一费制”中课本费标准的执行情况,本着“多收退还学生,少收不再补交”的原则进行处理,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对违反规定自行提高教材价格等行为,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